廣東藝境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會受理的申請人楊艷與你方之間發(fā)生的房屋租賃合同爭議案件,現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2025)連仲字第0059號案件的仲裁申請書副本、仲裁通知書、仲裁規(guī)則、仲裁員名冊、授權委托書、仲裁答辯書、仲裁庭及仲裁員選定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你方應在公告期滿后5日內選定仲裁員,同時將仲裁庭及仲裁員選定書交回本會。你方可在公告期滿后10日內提交答辯書。未提交仲裁庭及仲裁員選定書的,本會主任將依法指定;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連云港仲裁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