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興龍:本院受理蘭海剛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原告訴請:1.判令被告償還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止計算的利息14116元;2.判令被告支付自2025年3月27日起至款項清償之日止計算的利息;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qū)崿F(xiàn)債權(quán)所產(chǎn)生的律師費(fèi)6000元、保全費(fèi)1135元、保函費(fèi)1000元;4.判令本案訴訟費(fèi)由被告承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30日視為送達(dá)。提出答辯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定于答辯期滿后第四日(休假日順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