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利威酒莊:本院受理原告陳歡與被告福安市利威酒莊不當?shù)美m紛一案,原告訴請:一、請求判令被告立即返還原告不當?shù)美?0000元;二、依法判令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因相關文書材料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及證據(jù)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