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家梁 通訊員 張行 龍鈺 陸瑜
近日,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縣人民法院甲良人民法庭創(chuàng)新“多案聯調、雙向解紛”機制,成功化解一起因焚燒秸稈引發(fā)的連環(huán)糾紛案件。該案解決了某農業(yè)合作社與村民莫某之間的侵權損害賠償糾紛,并同步兌現了16名農民工被拖欠的薪資,實現矛盾糾紛全鏈條化解,為基層治理提供了司法新樣本。
2024年2月,甲良鎮(zhèn)甲站村村民莫某違規(guī)焚燒秸稈引發(fā)山火,導致某農業(yè)合作社400余畝獼猴桃基地毀于一旦。這場意外使合作社直接陷入經營困境:價值數百萬元的經濟作物付之一炬,資金鏈斷裂導致拖欠16名農民工工資,合作社負責人石某因巨額虧損瀕臨破產。盡管莫某承認失火責任,但其賠償能力與百萬元損失間存在巨大鴻溝,致使矛盾持續(xù)發(fā)酵。
今年3月,面對村民多次集體反映欠薪問題,甲良法庭庭長陸瑜主動介入,開啟涉企涉民生糾紛綠色通道。法庭創(chuàng)新采用關聯案件協(xié)同調解模式,將侵權賠償與欠薪兌付兩大糾紛納入統(tǒng)一調解框架,聯合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派出所組建三方聯調專班。經過7小時連續(xù)調解,最終促成17份調解協(xié)議落地。
調解過程中,司法團隊精準施策破解"賠償難追、欠薪難付"雙重困局。針對莫某賠償能力不足的現實,引導合作社放棄部分賠償主張,接受分期賠付方案;針對農民工薪資訴求,要求合作社先行支付部分欠薪,并建立賠償金與薪酬兌付聯動機制。通過統(tǒng)籌設計"責任鏈+支付鏈"雙鏈方案,既避免合作社因短期資金壓力停擺,又確保農民工薪酬得到分期兌付。
“判決或許比調解容易,但我愿意花更多精力促成多方共贏?!比虆⑴c調解的陸瑜庭長表示,法庭在調解中注重平衡法理人情,一方面向當事人闡明訴訟的時間成本與執(zhí)行風險,另一方面引導各方換位思考。這種情、理、法交融的調解策略,既守住法律底線,又紓解了合作社經營困境,更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
荔波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郭明學指出,該案的成功調解凸顯了基層法庭在鄉(xiāng)村振興中的治理智慧。近年來,該院構建防、調、履一體化解紛體系,建立涉企糾紛分級預警機制,選派特邀調解員駐點服務,通過前端預防、中端聯調、末端履行的全流程管控,實現85%以上涉農糾紛就地化解。此次創(chuàng)新實踐為處理復合型民生糾紛提供了可復制經驗,彰顯了司法護航鄉(xiāng)村振興的擔當作為。
編輯: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