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容城縣賈光鄉(xiāng)近日發(fā)生了一起令人扼腕嘆息的交通事故。一名11歲小男孩“球球”跟著父親以及自行車隊在雙向公路上騎行,結果在接近中線時不小心摔倒進入對面車道。球球被對面車道上正在行駛的一輛小汽車碾壓。
案情介紹
相關視頻顯示,事故時間為8月11日早上6點12分左右,當時球球跟著父親以及一群騎友在公路上騎行,一行人身穿統一的藍色隊服,戴著頭盔。當時騎行速度較快,碼表顯示時速一度超過了37公里,視頻中還能聽見“慢一點兒”的喊聲。然而在一次變道時,可能是前后車輛距離太近發(fā)生碰撞,11歲的“球球”不慎摔倒,半邊身體倒在了對面的機動車道上。不幸的是,這時對面車道正好有一輛小汽車駛過,車主避讓不及,車輪碾過“球球”,地上出現一大片血跡。
8月13日,據河北省容城縣衛(wèi)健局信息宣傳組消息,經與醫(yī)院核實,男孩經搶救無效死亡。
近年來,大眾健身運動逐步興起,騎行、游泳、各種球類運動受到人們的喜愛。還有人喜歡參加帶有一定危險性的運動,比如野外登山、徒步拉練、穿越沙漠、蹦極等。我們也看到不少青少年或者未成年人參與其中,每年暑期都會聽到一些未成年人參加危險性運動遭遇不幸的案例。
當不幸事件發(fā)生時,誰該為未成年人的安全負責?對此,《法制文萃報》邀請到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博士后,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宏臣律師來解答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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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臣介紹,除了這些運動的組織者、運動設施或場地的管理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應承擔首要責任。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yǎng)、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jiān)護人。第一千零六十八條規(guī)定: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為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利,我國專門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該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jiān)護職責:其中(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這些都是為保護未成年人安全而做出的特別規(guī)定。
由此可見,父母在照顧和保護未成年人安全方面要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作為未成年人第一監(jiān)護人的父母,要特別注意孩子們的安全。比如做好安全防護,看護時盡到監(jiān)護責任,帶孩子出門要做好安全教育,不做一些危險性較高的運動,不讓孩子脫離視線單獨活動等。
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這些不幸的事件,但意外還是時常發(fā)生。本案中,這位父親低估了自行車騎行運動的危險性,特別是對于11歲的小男孩,他的騎行技能、觀察路面能力和經驗,都相對不足。在高速騎行過程中,危險性更是成倍增加。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上路騎行。帶領孩子參加一些運動是好事,但安全問題必須時刻掛心上。
另外,隨著騎行運動的興起,城市一些上班族也喜歡騎行上下班,既環(huán)保又健身。在此建議,城市道路規(guī)劃建設也應更加人性化,增加一些自行車專用車道,避免人車混行,努力打造“自行車友好型城市”,讓騎行更舒適、更安全。
律師介紹
孫宏臣,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博士后,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出版《民法總則精解》《土地承包經營權解析與重構》《網絡安全法一百問》等專著和著作三本,發(fā)表文章十余篇。做過大量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民商事案件,擔任國有企業(yè)及多家上市公司、高新技術企業(yè)、專精特新企業(yè)法律顧問,團隊成員多位律師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專注于公司商事糾紛、信托、知識產權等領域的疑難復雜訴訟糾紛解決。
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以“更好的公司法務律師”為發(fā)展定位,持續(xù)探索、優(yōu)化獨具特色的真正的“一體化管理運營”機制,成為在諸多業(yè)務領域有深度實踐并處于業(yè)界領先地位的綜合性專業(yè)法律服務機構。
編輯:吳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