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利民 通訊員 杜思靜 鐘珊
2022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楊某駕駛一輛紅色三輪摩托車至某段高速公路附近,與等候在此的張某、田某(均已另案處理)匯合,三人竄至某私人種植的苗圃園里,將栽種在塑料盆里的“金彈子”扯出來裝進編織袋中,前后共盜走“金彈子”2057株,并連夜將苗木運至大邑縣楊某經營的園林綠化公司內。
事后,楊某分別給予張某、田某每人好處費人民幣500元。楊某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正在做著發(fā)財大夢,不料很快便被抓獲,被盜的“金彈子”苗木也已追回并發(fā)還被害人。
經鑒定,被盜“金彈子”苗木價值高達38萬余元,庭審中,被告人楊某的當庭供述漏洞百出,無證據予以印證。成都市蒲江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383110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2023年9月22日,蒲江縣人民法院作出公開宣判:被告人楊某盜竊數額巨大,且有犯罪前科,可酌定從重處罰,依法判決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楊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24年1月10日,二審維持原判。
被告人田某(累犯)、張某系從犯、系坦白、認罪認罰,依法判處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編輯: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