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在深圳的商業(yè)街上發(fā)現有商家通過向路人發(fā)放一元錢紙幣來做廣告宣傳,當時一元錢在深圳坐公交車都不夠,更沒人在乎。但蘋果手機等高檔數碼產品,對年輕人有著難以抵擋的魅力。如果把蘋果手機的價格按一元錢一份分成若干等份,吸引顧客用一元錢就可以獲取抽獎的機會,肯定會有很多人參與。”近日,被告人梁某在看守所談起14年前自己的那次靈感閃現,仍難掩內心的得意。
經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2024年11月29日,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萬元;判處被告人唐某等12人四年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梁某不服,于2024年12月5日提起上訴。法院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一元購”模式受到清理整頓
“只要投一塊錢進去,就有機會抽中價值不菲的手機、金條和名貴汽車。”2012年,“一元購”的電商模式風靡網絡。2012年5月,梁某成立了深圳一元云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召集技術人員研發(fā)“一元云購”平臺,后平臺正式上線運營。
“一元云購”的經營模式是將上架商品的價格按照1元錢1份分成若干等份,然后通過平臺銷售。購買者在平臺直接購買其中的1份或者多份,當該件商品的所有等份全部售出之后,平臺再以抽獎方式從購買者中抽出中獎者獲得該商品,而其他購買者購買的份額不予退還。
盡管平臺宣傳的是眾籌購物的理念,但參與的玩家為了提高中獎概率,通常在一件商品中投入大量資金以博得中獎機會。而結果則是,僅有極個別投資者僥幸中獎,絕大部分投資者都將承擔損失全部本金的風險。很多投資者收回本金的欲望越強烈,就越難以抽身,最終靠四處借債繼續(xù)投注。
隨著“一元購”愈演愈烈,有關“一元購”開獎透明度以及監(jiān)管漏洞的質疑聲不絕于耳,央視也曾多次曝光“一元購”的種種亂象。2017年7月,國家相關部門發(fā)文對網絡“一元購”定性為變相賭博或詐騙,并進行整頓清理。全國范圍內的“一元購”平臺陸續(xù)銷聲匿跡。同年8月,梁某也關停了“一元云購”平臺。
換個馬甲死灰復燃
2022年2月,淄博市公安局網絡安全支隊在工作中發(fā)現,一家名為“云小福商城”的網站可能是用于實施詐騙的非法網站,在偵查過程中,先后有群眾報案稱“云小福商城”可能存在網絡賭博和詐騙嫌疑。至此,以梁某為首的13人犯罪團伙利用網絡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逐漸浮出水面。
原來,自2017年失去了“一元云購”這個“提款機”后,對自己的商業(yè)頭腦極為自信的梁某又先后投資了多個項目,并成立滿金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滿金壩公司)。然而,此時的國內互聯網行業(yè)競爭愈加激烈,梁某的投資項目缺乏內容創(chuàng)新和資本支持,盡管都在運營,但一直沒有盈利,這給他帶來極大的資金壓力。
為了逃避國家政策監(jiān)管,梁某決定重操舊業(yè),并選擇退居幕后、遙控指揮。2019年,梁某找到在湖南某縣頗具人脈的朋友唐某商量后,決定由唐某在湖南當地租賃辦公室、辦理審批手續(xù),由滿金壩公司選派人員負責新平臺的研發(fā)維護、財務和人事管理。由于沿用了之前“一元云購”平臺的框架和源代碼,只是修改了商城購物模式(即通過購買商品獲取優(yōu)惠券,然后再用券抽取商品),新平臺很快完成研發(fā)測試,并命名為“券小券”。
2019年7月,湖南券小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券小券公司)成立,由唐某擔任總經理,滿金壩公司對“券小券”平臺提供技術支持和運營維護。
“券小券”平臺上線運行一年后,由于有人投訴平臺涉嫌“一元購”,第三方支付公司關停了支付渠道,梁某和唐某又對平臺進行了改版,把用優(yōu)惠券抽獎改為用積分抽獎,給平臺取名“云小?!保瑫r將券小券公司注銷,并注冊成立云小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小福公司)。
改版后的“云小?!痹俅巍吧墶?,不僅允許原“一元云購”老客戶用原賬戶登錄,而且可以通過邀請其他客戶成功購買定制商品的方式,獲得交易金額6%的提成。此外,平臺向部分中獎者折價回購中獎商品,中獎者可以將款項提現或繼續(xù)充值進行購買,以此吸引大批人員注冊參賭。截至2023年11月,“云小福”平臺共發(fā)展會員24萬余人,收取賭資45億元,非法獲利2.7億余元。
找出幕后“大佬”
該案被移送博山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后,幾十本的卷宗材料再現了梁某的犯罪經過。30余位涉案人員的供述顯示,梁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心知肚明,但梁某卻極力辯稱券小券公司、云小福公司從成立到運營都是唐某在運作,自己名下的滿金壩公司與券小券公司、云小福公司僅是委托技術服務和委托運營管理的關系,對兩家公司的犯罪行為沒有直接責任。
博山區(qū)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抽絲剝繭,發(fā)現券小券公司、云小福公司的行政權、人事權、財政審批權都受控于滿金壩公司,甚至每一筆財務支出都需要經過梁某的線上審批。梁某與公司人員的聊天記錄及會議記錄也證實,梁某多次組織公司員工及法律顧問商討,如何通過對“一元購”進行升級裝飾,掩蓋其“以小博大”的賭博本質。在此基礎上,該院最終認定梁某才是券小券公司、云小福公司的幕后“大佬”。
由于券小券公司已經注銷,云小福公司作為與券小券公司有承繼關系的企業(yè),其利潤去向對案件認定至關重要。對此,梁某辯稱滿金壩公司只收取云小福公司的運營服務費,既不干涉公司的業(yè)務開展,也不參與公司的利潤分成。對此,承辦檢察官對云小福公司的所有資金流水進行梳理,篩選出與云小福公司相關的10余家公司,引導公安機關對相關公司進行全面查證。
經過補充偵查后證實,上述10余家公司均為梁某個人或其控制的企業(yè),沒有與云小福公司實際開展過任何業(yè)務。云小福公司的絕大多數盈利款項都通過以上公司輾轉進入滿金壩公司的賬戶,維系著滿金壩公司的基本運營支出。此外,云小福公司向滿金壩公司約定支付的服務費也正是滿金壩公司全部的利潤額。
該案涉案金額45億元,僅違法所得就高達2.7億余元,如何追贓挽損,是考驗檢察官的又一難題。公安機關凍結的涉案公司賬戶及梁某等人的賬戶共31個,但合計凍結的涉案金額僅347萬余元,有些賬戶上僅留有幾百元,明顯與客觀事實不符。經承辦檢察官與公安干警多次研判,分析資金流水走向,對被告人及其近親屬的理財賬戶進行了全面篩查,查證梁某相關公司和個人的證券賬戶資金共有7750余萬元,其中來源于涉案公司的為5600余萬元,應認定為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24年11月29日,博山區(qū)檢察院對梁某等13人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萬元;判處被告人唐某等12人四年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梁某不服提起上訴。法院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郭樹合 翟曉 王文斌)
編輯:孫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