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張昊
王佳佳,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qū)人民法院原立案庭副庭長、一級法官。2024年8月7日,王佳佳因依法公正辦案,遭蓄謀報復、殘忍殺害,年僅37歲。王佳佳傾心竭力在基層審判一線奮戰(zhàn)13年,始終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初心使命,勤勉敬業(yè)、一心為民,用實際行動踐行了對黨和人民的錚錚誓言。2月28日,王佳佳被追授“全國模范法官”“河南省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稱號。
清明節(jié)前,《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張如,了解了她眼中的王佳佳:
我曾擔任王佳佳的法官助理,近距離感受她身上所凝聚的信仰之力、擔當之勇與為民之情。緬懷王佳佳最好的方式,便是將她的精神內(nèi)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平凡崗位上繼續(xù)踐行司法為民的初心。
王佳佳曾說:“法律是冰冷的條文,但法官的心里要有溫度?!彼鶎邮嗄辏嫘膶嵰鉃槿罕娮龊檬?、辦實事、解難事。她的辦案筆記里寫滿了當事人的訴求與困難,她曾冒雨給農(nóng)民工送達文書,曾自掏腰包為困難當事人購買返鄉(xiāng)車票,在調(diào)解中耐心傾聽當事人的心聲……
作為法官助理,我將在輔助辦案中更加注重傾聽群眾聲音。面對當事人的焦慮,多一點耐心解釋;面對困境中的群眾,多一些幫扶;在文書起草時,多用通俗語言釋法說理,通過點滴細節(jié),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情與尊重。
王佳佳是公認的“業(yè)務尖兵”,以“工匠精神”錘煉專業(yè)本領,做司法改革的踐行者。面對人情干擾,她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始終以“如磐信念”堅守法治信仰,做公平正義的守護者。
作為法官助理,我的工作同樣是公正司法中的重要一環(huán)。我將以她為標桿,在輔助審判工作中嚴把事實關、證據(jù)關和法律適用關,以“求極致”的態(tài)度確保案件辦理經(jīng)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在多元解紛、繁簡分流等工作中勇于創(chuàng)新,讓“工匠精神”在新時代司法實踐中煥發(fā)新活力。
王佳佳總把最復雜的案件留給自己,她詮釋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擔當。我也將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對待每項任務,在團隊協(xié)作中甘當“螺絲釘”,面對改革攻堅任務敢于迎難而上,更要以“傳幫帶”的方式讓英模精神薪火相傳。
我們將延續(xù)王佳佳“如我在訴”的辦案自覺、“案結(jié)事了政通人和”的辦案追求。而我,將在每一個庭審記錄的字里行間,在每一次與當事人的真誠溝通中,在每一份承載公平正義的文書里,讓英模精神生生不息,讓法治之光永遠閃耀。
編輯:霍悅